关于变更省级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渠道的通知

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2025-05-30 11:15:55

关于变更省级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渠道的通知

 

各类政府采购市场主体,各政府采购相关方:

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,提升办事效率,按照省政数局关于推进线下办事“只进一门”工作要求,省级政府采购投诉受理业务将纳入省政务大厅集中办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受理地点

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(地址: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负1楼)。

2.

受理时间:

202561日起,工作日全天受理业务(8:30-16:00)。

3.

材料要求:

投诉人身份证原件(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)及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规定的相关材料。

4.

咨询电话:

如有疑问,可拨打咨询电话0431-82752951(业务受理)、0431-88771709(政策咨询)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吉林省财政厅

20255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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