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理决定书

吉林政府采购网 2025-12-03 00:00:00

吉昌财采决[2025]6号

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人民政府:

吉林市审计局转来的《审计事项移送处理决定书》反馈,你单位存在执行采购不规范的问题,处理决定如下:

一、主要问题

2024年你单位对域内81.14公里乡级公路进行养护服务采购,合计预算费用40.57万元,未履行政府采购流程,此情形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关于《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》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。 

二、处理决定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,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。

给予你单位警告,责令限期改正,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。建议你单位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,并在15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吉林市昌邑区财政局。



吉林市昌邑区财政局

2025年12月3日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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